各市質協,省行業協會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《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制造業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的實施意見》(工信部科〔2019〕188號),落實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科函〔2021〕48號)要求,2021年廣東省質量協會(以下簡稱廣東質協)將結合產業基礎高級化、產業鏈現代化,深入挖掘全面質量管理賦能制造業競爭優勢提升、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典型經驗,繼續組織開展2021年廣東省質量標桿遴選和經驗交流活動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質量標桿遴選工作
(一)申報條件
質量標桿是指有關組織在系統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的實踐過程中,形成的具有示范效應、可借鑒、可推廣的質量管理方法。
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:
1.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且近三年連續保持盈利;
2.在質量、誠信、安全、環保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;
3.其申報的項目已在本單位成熟應用,有效促進了產品服務質量和企業經營績效的提升。在地區和行業內表現突出,且具備學習推廣的條件;
4.承諾被遴選為廣東省質量標桿后,積極參與相關經驗的分享交流活動。
(二)申報時間和要求
1.申報時間:2021年4月6日至8月31日。
2.請各市質協,省行業協會,各有關單位根據《2021年廣東省質量標桿遴選說明》的基本條件和遴選標準(詳見附件1)及名額(詳見附件4),于2021年9月1日前向廣東質協匯總推薦本地區、本行業的企業。會員單位可自薦。同時將申報材料(紙質材料一式五份)加蓋公章后寄送廣東質協,(電子版材料一式一份)發送至以下郵箱:a83321714@126.com。聯系人:朱莉莉,馬少佳,電話:020-83351789、13450367432,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1號8樓。
3.申報企業須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(質量標桿申報材料編寫說明詳見附件2)。
(三)專家評審
廣東質協將于9月15日-20日組織專家按照評審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,最終評審出廣東省質量標桿。
二、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和推廣
(一)2021年,廣東質協將繼續深入推廣質量標桿典型經驗,與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合作,舉辦2期以上質量標桿經驗交流活動,通過專家講座、標桿經驗分享、企業現場觀摩交流等形式,宣傳推廣質量標桿單位的先進質量管理理念、方法和經驗,引導更多組織“學標桿、做標桿、超標桿”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二)協調幫助企業間深入開展對標交流和質量診斷工作,鼓勵標桿企業持續改進創新,總結提煉具有中國特色的質量管理創新方法。
2021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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